按照《天津市2021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3名同志已通过笔试、综合评价、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选调到宁河区教育局、宁河区街镇机关等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宁河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022—69578377;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光明路78号宁河区委组织部(邮编:301500)。
中共天津市宁河区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rsks.hrss.tj.gov.cn:8085/ks/index.do?method=detail2&id=ff8080817cdac66b017d134b0c26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