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关于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9-24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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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天津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关于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2021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笔试结束后,各遴选选调机关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综合评价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1.资格复审时间

  进入面试人员须于2021年9月23日至9月29日期间到遴选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选调机关通知为准),同时领取遴选选调机关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天津市2021年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个人近2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连同电子版。业绩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工作业绩、工作以来获得奖励表彰情况,遴选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内容。)

  3.综合评价

  资格复审阶段,各遴选选调机关结合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报告,采取面谈、查看资料、向考生原单位及相关部门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

  二、面试

  面试统一于10月10日(周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选调机关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必须按照遴选选调机关要求的时间到考场报到。未准时到考场报到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2.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

  3.应考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1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rsks.hrss.tj.gov.cn:8086/ks/index.do?method=detail2&id=ff8080817ba101d6017c0af4b2a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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