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天津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满足滨海新区教体系统所属高中师资需求,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学段工作人员125名。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近两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可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区教育体育局授权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于2021年9月3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及各用人单位网站或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6:00
报考人员自选岗位进行报名,需保证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须填写《滨海新区教体局所属学校招聘高中学段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
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所需全部材料(报名表电子版文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具体见附件),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XX学校XX岗+姓名。未按要求注明主题的邮件一律按垃圾邮件处理。
各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持报名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存不退回)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9月7日8:00开始。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面试采取说课(8分钟)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各用人单位分别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5名或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再次进行招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用人单位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用人单位拟录用的人员,报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各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
各用人单位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协议期由各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决定,原则上为期一年。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聘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严守保密纪律,面试试题的保管等须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并由专人负责,不得向外透露考官的组成。
三、管理和薪酬
各用人单位按照滨海新区多种用工人员有关管理办法负责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管理。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发布的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rsj.tjbh.gov.cn/contents/9765/501282.html?plg_nld=1&plg_uin=1&plg_nld=1&plg_usr=1&plg_vkey=1&plg_de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