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200人公告

2021-07-13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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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河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博士)200人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文件规定和精神,我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博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占地面积135.72万平方米,在岗教职工2800余人,各类学生6万余人。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建设高校、河南省第三所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校园),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在河南省高校前三名,2021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主榜)第94位。经过近百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经发展成为拥有25个学院、涵盖11大学科门类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200名博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发布在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www.htu.cn/rsc/)网站,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投送电子简历报名方式,具体简历投送邮箱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之前按照《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诚聘优秀博士人才》招聘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已投送过应聘简历的不需重新报名)。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由我校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各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简历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373-3326201。

  (三)考核

  考核由各相关学院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试讲、面试、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学术创新潜力、课程讲授能力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3-332586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河南师范大学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tu.edu.cn/rsc/2021/0705/c1595a20621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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