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10名同志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为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6月30日起至2021年7月6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或天津市公务员局反映。
联系电话: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022-24211066;
天津市公务员局:022-83605105。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邮编:300171。
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rsks.hrss.tj.gov.cn/ks/index.do?method=detail&id=ff8080817a41caac017a41f233ac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