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招聘公告

2021-04-09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1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幼儿师范学校之一,是天津市教委直属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详见学校网站)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tjnspe.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计划》。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届高校毕业生指 2019、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着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7.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4月8日起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tjnspe.tj.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 报名

  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 资格初审

  2021年4月19日至4月2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三)考试

  1. 笔试

  2021年5月19日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2021年5月23日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到规定地点进行笔试。2021年6月8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和我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 资格复审

  2021年6月9日至6月15日我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3. 面试

  2021年6月22日至6月25日进入面试的考生从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准考证。2021年6月26日至6月27日我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

  4.成绩公布

  2021年7月7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和我单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小组根据再次试讲实习及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报校领导班子审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实习与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领导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录取人员必须持相关证件于规定日期内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不予聘用。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在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网站(http://tjnspe.tj.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27414351

  监督电话:27465930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

  2021年3月4日

  原标题: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http://tjnspe.tj.edu.cn/show.jsp?classid=201904101258133060&informationid=20210409110806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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