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3人公告

2020-11-19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3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至 11月28日16:00,公共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类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可参考天津事业单位课程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张家口经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5.除招聘计划表上特殊标注年龄要求的岗位以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均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张家口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下载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盖章件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方可通过审核;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参加经开区2016-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的已聘用的在职人员(辅警除外);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24日。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2020年11月24日前,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0年11月18日起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府网(www.zjkgxq.gov.cn)、北方人力资源网(www.tj-nhr.cn)及北方人力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bfrlzjk)发布招聘信息,且后续信息主要在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实时关注公众号动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至 11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至 11月29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人。

  特困、低保家庭的考生给予优惠,可在招聘结束后指定的时间地点向招聘工作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工作组统一退回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张家口分公司微信公众号(bfrlzjk)。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笔试科目: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5: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12月3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绿码”。缺少任一材料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经开区招聘工作组统一确定,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点。

  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计算,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及安排:见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bfrlzjk)通知。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见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bfrlzjk)通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公共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医学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法院招聘岗位会在面试后另组织中文录入速度测试,测试合格的进入排名,如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取消体检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测试合格标准:非法律专业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及以上)

  (三)疫情期间考生须知

  1.考生须提前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同时必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且必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提供入境口岸14日隔离观察证明,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次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应提前2小时赶到考点,携带并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近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负。

  考察由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同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一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区直部门聘用人员参照经开区事业单位改革后的薪酬待遇执行,并按照企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

  九、招聘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本次考试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具体实施,纪委全程监督。

  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313-8015118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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