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2020-10-1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至2020年10月23日17: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和关爱工作,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静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天津市静海区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事业编制援鄂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0年10月19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静海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面向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0月9日,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静海镇东方红路88号)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单位开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至2020年10月23日17:00。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

  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要求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

  面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3.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2020年12月2日公示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察

  考察由静海区中医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63191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静海人才信息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视为放弃。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894562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静海区中医医院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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