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聘公告

2020-10-1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10月17日9:00至21日16:00。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笔试科目可参考天津事业单位课程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是隶属于天津市教委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为适应天津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天津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跨越持续发展,由天津市教委、科委、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共建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坐落在天津第三高教园区,是一所采用新模式新体制运行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培养多层次(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高职高专学生、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和各级各类人员的技术培训)的具有创新精神的适用性人才为主要任务。学院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立德树人、全员育人过程始终,立足创新发展、着力内涵建设,树立“教学与产业相融,学校与企业互动”的办学理念,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在“资源共享、实习实训、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四个方面,走出了一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软件人才的天津特色之路。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及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tjis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学院学生工作部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管理岗1(学生管理),招聘1人;

  管理岗2(学生管理),招聘1人。

  总计招聘2人,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3.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待。其中2018、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4.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

  12.其他政策规定的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及相关事项

  1.考试报名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7日9:00至21日16:00。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每个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生在10月25日9:00至16:00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及面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学院的官网及报名网站。

  2.笔试: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11月4日9: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学院会在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4.11月25日至12月1日,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的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5.12月8日9:00至12月11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6.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及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允许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7.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12月23日,在学院官网及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

  8.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体检。

  (三)体检

  1.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允许进入体检环节。

  2.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五)公示与聘用

  学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学院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 〔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

  咨询电话:022-58685002

  监督电话:022-5868507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五、特别提示

  1.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

  2.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2020年10月9日

  附件:3.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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