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批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2020-08-24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批管理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至2020年9月6日17时,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二批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党中央直接领导、国务院直属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院属各单位管理岗位承担着行政、科研、人事、外事、党务等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组织实施2020年第二批管理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五)国内普通高校京外生源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各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0年第二批管理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如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0年9月6日17时。

  (二)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8比例确定业务考察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可按本岗位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确定业务考察人选,但至少应形成有效竞争;无法形成竞争的,可申请调剂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被调剂人员须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笔试形式和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业务考察:业务考察由各用人单位聘用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对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按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实习人选。票数相同的,进行二次投票,得票多者进入下一阶段程序。达不到该比例的,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实习:实习时间1周左右,通过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业务考察得票超过2/3的人员中,根据得票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用人单位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考试、业务考察、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报院审核。

  (九)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四、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

  疫情期间,本次招聘不接收纸质版材料,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9月6日17时前,下载并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管理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附件1),并抄送至邮箱:zhaopin@cass.org.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报名: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每人仅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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