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2020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面试工作定于6月7日(星期日)在天津举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上午8:00前到达考场,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必须在上午11:40前到达考场,考场不提供午餐。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现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地点及上、下午安排由各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2、考生须于5月26日前申领天津“健康码”并当天告知选调单位是否为绿码。天津“健康码”为绿码并如实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其中面试前14日内具有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内蒙古满洲里市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前14日内,具有湖北省全境和内蒙古满洲里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等1省5市旅居史的考生,到达天津后还要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由专人专车接送站,并安排在集中隔离点食宿,相关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选调单位届时提供)。
3、天津“健康码”非绿码,以及面试前14日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观察,与其同职位的所有考生面试时间另行安排(面试当天进入考场时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照此办理)。
4、面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向选调单位报告;未及时就医的,面试时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面试当天,考生须主动接受考场体温检测,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考生进入考场时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先由选调单位安排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次日安排面试(同职位的其他考生次日与其一并面试)。
6、考生面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的,立即单独安排在隔离室等候视频面试,面试结束后由选调单位安排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7、面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8、面试前考生按上述要求就医或进行核酸检测的,应将有关诊断证明、面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及时传真或拍照发送给选调单位(面试时携带原件)。
9、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报到的,须最晚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主动向各选调单位报告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提供被集中隔离的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0、考生应在6月1日8:00至6月5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缴纳结构化面谈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已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低保、特困考生直接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限应届毕业生)。
11、面试期间,考生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听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2、面试期间需在津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13、面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面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4、面试后如确定为体检人员,将于6月9日安排体检(“1省5市”考生于6月8日体检),体检时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6月8日,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和聚集。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