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领导人员选聘2人公告

2020-05-1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领导人员选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4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领导人员选聘2人公告
  一、企业简介
  天津口岸卫生科技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2000万元。现有员工157人。主要从事检疫处理服务、有害生物防制及监测服务、清洁服务、动植物及产品销毁处理服务、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仓储服务、无害化处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业务。
  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具有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A级资质,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单位。
  二、选聘岗位
  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三、选聘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四、岗位资格条件
  (一)选聘人员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4. 具有较强的理解、决策和执行能力、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5. 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 中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 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二)选聘人员资格。
  1. 在企业任职的报名人员: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应任与所应聘职位相关行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满2年;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应任与所应聘职位相关行业企业的中层管理正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
  2. 在党政机关任职的报名人员: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应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应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
  3. 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报名人员: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应现任五级管理岗位职务,或任六级管理岗位职务满2年;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应现任六级管理岗位职务,或任七级管理岗位职务满3年,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已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 担任总经理的,应当具有检验检测、检疫处理相关行业2年以上从业经历。担任副总经理的,应当具有医学、检验相关专业背景。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5月7日。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实行契约化管理。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薪酬水平。
  (二)薪酬待遇。
  领导人员薪酬收入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
  基本年薪正职领导人员为21万元,按月发放,今后随天津市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调整;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根据企业经营业绩情况确定。副职领导人员薪酬收入为正职的0.6-0.9倍。
  具体薪酬待遇情况请咨询:022-84201705。
  六、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4日。
  报名咨询电话:022-84201486,022-84201497。
  报名邮箱:qyzpgongzuoxiaozu@163.com。
  需提交材料:①竞聘报告(近三年工作业绩情况、竞聘岗位工作设想等,报告内容要言简意赅,字数最多不超过2000字);②《公开选聘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③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现任或曾任职务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电子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⑤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证明;⑥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将于5月19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选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2人,将取消该岗位面试。
  (三)面试。
  (四)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及正式聘任。
  七、相关说明
  1.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2. 资格初步审查结果、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 我们将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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