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哪些人能报哪些人不能报

2020-04-28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2020年10月份启动,国考竞争激烈,如果你想报考建议复习要趁早。但很多公考小白不清楚报考要求,担心自己提前备考了,结果没有报名资格。如果你有这样的疑问快来看看下文吧。


说明:以下来源于2020年国考公告,涉及具体日期均指20年国考要求。2021年政策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在录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如果看完心里还不放心,建议你们看看2020年国考详细政策,还可以提前看一看职位表,了解一下国考职位表的构成,及报考具体要求。有需要的考生也可以收藏此专题页面,2021年国考公告发布以后,此页面会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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