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公告(第五批次)

2019-09-27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60人公告(第五批次)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止,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年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60人公告(第五批次)
  为加快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提高急救技术水平,缩短急救等待时间,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院前急救医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本科学历年龄在1981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历年龄在1976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或通过2019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学历要求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急救中心第五批次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师计划表》。
  四、招聘岗位待遇
  给予天津市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执行《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相关落户政策规定;在工资待遇上给予政策倾斜,上岗后经考核合格年人均收入不低于18万元。
  五、招聘流程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19年9月25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网站: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0月23日下午14:00时开始在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面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④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原件或复印件)或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成绩单;
  3、考核
  考核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15"
单次确定成绩
2
纵跳摸高
≥250厘米
不超过三次
(2)女子组
序号
项目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1
10米×4往返跑
≤16"
单次确定成绩
2
纵跳摸高
≥215厘米
不超过三次
  (2)女子组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与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单位本次招聘岗位的人员不予聘用。
  6、公示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我单位限定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 022-24321200
  报名技术咨询:北方人力资源网 022-2314008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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