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商业大学第二期招聘思政硕士人员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1日16:00,缴费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3日16:00,笔试时间:11月9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天津商业大学第二期招聘思政硕士人员6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硕士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业大学始于1980年建校的天津商学院,2007年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现有14个学院和3个教学部,涵盖管、经、工、法、文、理、艺七大学科门类,拥有54个本科专业(方向),68个硕士点,在校生2.2万余人。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发布。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思政硕士人员岗位计划(第二期)》(见附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 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不含专升本)。
10. 国内高等院校应聘人员需在公开招聘开始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公开招聘开始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工作安排如下:(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试网和相关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1.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1日16:00;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缴费时间:10月16日8:00至10月23日16:00;
考务咨询电话12333;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6669793。
咨询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考不能开考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10月25日9:00至16:00;
4.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11月6日8:00开始;
5.笔试时间:11月9日;
0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综合知识
6.公布笔试成绩时间:11月26日;
7.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8.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时间:12月10日8:00至12月13日16:00。
9.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
10.公布总成绩时间:12月25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合成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人员体检均合格进入考察环节,将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学校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多种形式的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各岗位考察的时间、方式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或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入职手续,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的第一日,即2019年10月16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9793、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监察室):022-26667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