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前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2019-09-17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2019年10月启动,11月底或12月初进行笔试。下面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总结了各种身份报考时需要准备的一些证明材料,建议大家提前准备,以免用的时候手足无措。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前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


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核时需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复印件;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按照具体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复印件、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告知招考单位,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盖章后邮寄。


社会在职人员: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


工作证复印件(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须在同意报考证明中注明现工作情况);


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但须填写并邮寄《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人员: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须提交由报名时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


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回国后参加工作或待业的,同时按“社会人员”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


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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