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市体育局、教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天津市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津体〔2012〕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市体育局优秀运动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体人〔2019〕1号)规定,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专项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拟聘用95名同志(名单见附件)为天津市体育局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19年7月29日—2019年8月6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受理部门:天津市体育局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300051)
电话:022-23314216
联系人:王杰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点击下载>>>
天津市体育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