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静海区卫健委所属公共卫生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职位表已公布。本次天津市静海区卫健委所属公共卫生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66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7: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市静海区卫健委所属公共卫生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学历的静海户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9年7月17日;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截止到2019年7月17日之前须取得相关执业证及资格证等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