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单位地址 |
招聘单位性质 |
天津中医药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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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
增产道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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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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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户网站(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工作态度积极,责任心强,医疗卫生行业特殊,要求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奉献精神;
5.起始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二批及以上本科(博士及副高职称人员除外);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7.报考年龄和报考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应聘2019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2-60765135。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7月8日下午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时至7月9日下午17:00时止。
网上改报时间:2019年7月10日下午14:00至17:00时。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在线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实际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笔试
医院将在单位网站(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笔试的时间、地点等笔试信息。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用具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单位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并将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医院官网(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要求条件均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岗位条件中要求“研究方向”岗位,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面谈、答辩、综合测评等形式进行专家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最终成绩。
笔试和面试各占招聘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并将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考察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其他不适合录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医院人力资源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须在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60765135 监督电话:022-60637802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