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职能,加强各区域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1241”工作管理模式,区教体局决定面向滨海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选聘42名教研员。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单位
塘沽教育中心、汉沽教育中心、大港教师进修学校、大港海滨教育中心。
二、选聘岗位
详见《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教研员选聘学科及计划》。
三、选聘范围
区教体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现岗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生,无私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
(二)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深厚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在新区或区域学科教学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应具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以上教学管理经验。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教龄10年及以上,年龄48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中、高级教师职称,所教专业必须与选聘专业相一致。
(四)必须做过区级及以上优秀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双成果、教育创新论文等奖项;主持或参与(成员前五名)过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在区级及以上相关活动中做过教材分析或学术报告、经验交流等(具备本条件之一即可)。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w.tjbh.gov.cn/)发布实施方案(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同时将实施方案发给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将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选聘条件的拟应聘教师根据选聘岗位自愿报名。拟应聘教师可根据自身实际申报各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岗位。拟应聘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12日(每天8:30至16:00)
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将选聘申请表(纸介材料,单位盖章)以及自工作以来至今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见量化表中的项目及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所在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过期不予补报。(每项业绩材料最多报送三个)
各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塘沽教育中心: 于 力 电话:25863381
汉沽教育中心: 李秀丽 电话:25668345
大港教师进修学校:徐俊发 电话:63109701
大港海滨教育中心:高居易 电话:25924381
2.资格审查
各区域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对应聘教师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整理汇总后,于6月17日(周一)报送区教育发展研究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教育发展研究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电话:
尤玉树 电话:25863377
(三)综合评价
组建选聘考核工作组,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价意见,拟定选聘名单。
(四)审批公示
拟聘教研员人选经区教体局审批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于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选聘教研员管理办法
(一)拟聘教研员经区教体局审批同意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在各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相应岗位工作,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参加各教育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确认选聘教研员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体局将根据情况在人员补充上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三)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教研员,根据滨海新区现行人事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春年
成员:王春庆 刘炳昭 王宝荣 刘利新 姜连春 尤玉树
附件: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