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委网信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
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市委网信办所属天津市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天津市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
单位,全额财政拨款。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人员要求
本次三个单位共招聘8名工作人员(详见《市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具有胜任本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2019年5月21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网信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及费用: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6:00,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2科)。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9年6月29日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9:00。
2019年7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需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部门证明、报考资格证书、报名表及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委网信办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于一周内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六、递补
因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的名单。
八、公示
市委网信办将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的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人社部令第30号)处理。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网站咨询电话:28013603
政策咨询电话:88355196
招聘监督电话:88355377
咨询时间:5月23日—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