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红桥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9-04-10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9天津红桥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已公布本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4名。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红桥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红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共道德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承办市、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报名、笔试、笔试成绩发布、人员公示等工作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资格审核、面试、决定聘用由红桥区司法局实施;体检、考察由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4年4月9日—1979年4月9日之间出生),本市户口,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中文等相关专业,具有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或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能熟练使用常用的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有驾照C本者优先录用。
5.男女比例为男9名、女5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因重大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
7.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8.在读的2019年4月9日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9.其他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1.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制定矫正方案;
2.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相关工作;
3.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以及“一对一”或“多对一”的谈话教育;
4.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5.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薄、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
6.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完成司法局和社区矫正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注: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正式上岗之前,还将制定详细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

  四、保险待遇
保险待遇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与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遵循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合格的,续聘合同。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六、报考须知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公布,网址为www.cnthr.com。
(一)查询信息
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网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
参加笔试人员报名及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
(1)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4月9日开始
(2)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至4月15日17: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进行。报名时应首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设置密码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缴费金额:45元/人。
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和照片,特别是填写完整的户籍地址和现实际居住地址,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报名时在个人缴费前可以浏览、更改信息和报考岗位,一旦个人缴费后将不能再做修改。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1、报名并缴纳考试服务费的人员,请于2019年4月18日9:00至4月19日24:00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需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试时间、地址、考场号、考生须知等内容。
2、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不能进入考场。
4、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25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6、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核与面试
按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男女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4月30日8: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红桥区光荣道143-145号(红桥区司法局)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并打印)、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社险缴纳凭证、就失业证任选一项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将不予退还)。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面试时间:2019年4月30日9:30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质和组织协调、矛盾调处、人际沟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未及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2019年5月8日在报名网站公示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分别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八)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监督服务电话:23267111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红桥区司法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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