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邮政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2名、综合管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人员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与我局指定人才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我局统筹安排工作部门,对不服从分配人员不予聘用。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任。
(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局劳务派遣人员薪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初审
1.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的扫描件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报考天津市邮政管理局XXX职位”,邮箱地址为:tjsyzgljrsc@163.com。
2.我局将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简历未通过初审的恕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笔试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2.资格复审合格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
3.资格复审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将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官网公示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递补
(一)体检合格后,在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官网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如在招聘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取消资格等情况,我局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我局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我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