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专技岗位招聘公告(34人)

2019-03-2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9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专技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专技岗位招聘24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4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专技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学位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1992年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授权加挂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牌,2006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秉承“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理念,坚持师资人才是教学质量的源泉和根本,形成了以“院士-杰青-长江学者”为高峰、以“教育部创新团队和科技部创新团队”为高原的人才师资队伍。详细介绍请浏览学校主页(http://news13.tjutcm.edu.cn/info/1636/7910.htm)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专技岗位公开招聘计划(第1期)》(附表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 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4日
  此次招聘通过天津中医药大学人事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tcm.edu.cn/zpsys),不接收投递纸质简历应聘报名(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为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外网须使用VPN登录链接报名网址(VPN使用说明网址:http://xjzx.tjutcm.edu.cn/info/1033/1126.htm)。
  用户名:zhaopin,密码:59596112。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的形式、科目、大纲、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所需证件、成绩计算方法、发布时间及方式等安排将在单位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不少于5天。笔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准考证(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并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心理测评,未参加心理测评的应聘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技能测试等形式,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考官由校领导和招聘部门领导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保留2位小数,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ut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自费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59596112 人事处陈老师
  监督电话:022-59596106 纪检委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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