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上海高校优秀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按照天津市人才办和人力社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本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上海高校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财经大学门户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上海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附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第一学历系国内外著名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
6.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上海交通大学及其周边高校应届博士后、博士毕业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6日至24日(2019年3月22日13时至16时30分,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霍英东体育中心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
报名方式:登陆我校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hr.tjufe.edu.cn/zpsys/,报名要求详见系统通知。
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后进行申报;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学校网站(www.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考核分部门、学校两级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一位小数,在进行分数评价的同时,明确是否同意录用。未通过部门考核的(分数低于及格线或同意录用的票数未达到评委数一半以上)不进入学校考核,通过部门考核的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以不超过岗位计划人数的2倍数量进入学校考核,学校考核的评价办法与部门考核相同。面试成绩按照部门考核占60%与学校考核占40%加权计算得出,未通过学校考核的不计算面试成绩,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www. tjuf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前一日,报考人员需携带有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请关注网上招聘系统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被我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面试考核之后各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88186155(张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86072
附表:天津财经大学2019年上海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博士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