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睦,业无信不兴”。市场经济的稳健发展,是以信用关系的成熟运行为基石的,无诚信便无有秩序的市场环境,诚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政府取信于民的关键,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是个人立身的根本。反观当下,关于诚信缺失的现象却是屡屡出现,震惊社会的假鸭血事件、三聚氰胺奶粉、涉毒胶囊.......究其原因在于利益主义的驱使,社会伦理价值的失范,更深层次在于诚信意识的淡薄。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必须把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头等大事来抓。
完善市场体系,需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的指引作用,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而在发挥市场优势过程中,企业是市场的具体作用者,因此关于企业诚信经营问题就不可避免的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但当前关于企业不诚信的乱象层出不穷,这就不得不需要政府去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从根上彻底解决这一难题。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诚信体系。法律法规即强制性的行为规章约束,是一种他律的力量,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规矩会促使人的行为走在正轨上。而诚信意识淡薄现象更是如此,即需要社会道德的谴责与抵制,更需要法律法规的强硬支撑。国际上关于法律约束诚信的案例比比皆是,如美国针对信用管理便颁布了16部对应的诚信法律法规,对信用管理的各个阶段都予以详细的规定。无独有偶西欧发达国家不仅制定了与信用相关的本国法律,更是制定了在欧盟所有成员国内都有效的信用法规。由此可见,诚信体系的完善需要介入法律的作用,用制度约束去不诚信的行为。
加强信用管理人才培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信用管理人才即是针对信用服务加强监管的群体,随着当前社会对信用服务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从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员的要求也随之加大,优秀的信用管理人才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信用知识,同时还需要相应的信用管理水平,而光是这两点便挡住了许多有志服务于此项目的人员,推迟及彼,专业信用人员的匮乏不仅会阻碍信用事业的发展,更不利于诚信体系的良好构建。因此,为了更好的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政府需要加强管理人才的培训,帮助培训其技能的提高,以此更好的助推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
诚信是个人进步的钥匙,诚信是企业发展的良药,诚信是社会运行的内推力。我们只有做到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诚信保障,以建立信用管理人才培养体系为着力点,以发挥市场作用为关键,多方出力、多管齐下,共同推进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价值观的有利构建,实现社会的稳步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