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阵驼铃,丝绸之路留下千年不绝的传唱;座座古迹,天山南北讲述着历久弥新的璀璨文明。在历史长河中,新疆各民族文化扎根中华文明沃土,既推动了各民族文化发展,也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白皮书,从各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宗教文化尊重和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以翔实的数据、丰富的案例阐述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疆各民族优秀文化保护的一贯立场,展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地区文化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白皮书强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华民族已经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在文化交流交融的舞台上,新疆各族人民应该而且一定能够担负起自己新的文化使命,在文化创造中铸就新繁荣,在文化进步中取得新发展!”
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瑰宝,也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回顾历史,不论是中原地区和新疆地区的交流互动,还是绿洲农耕与草原游牧文化的相得益彰,抑或是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新疆成为中华文明向西方开放的门户和中介,这些不仅造就了新疆各民族璀璨的文化历史,更形成了兼收并蓄、多元并存的文化品格,决定了今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景观。正如白皮书指出的那样,新疆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始终是新疆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也是新疆各民族文化发展的动力源泉。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与保护,开创了新疆地区文化发展的历史性进步。10种语言和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等领域被广泛使用;109处宗教文化古迹被列为国家或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000余件珍贵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修复;截至2017年,新疆有公共图书馆112个、博物馆和纪念馆173个、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1%和97.4%……这些数据充分展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地区文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今天,日益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普通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不断繁荣的文化产业,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逐渐扩大的文化影响力,成为新疆靓丽的名片令全球瞩目。
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中国改革发展取得的“史诗般“进步,也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和大量资源的持续投入。长期以来,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把新疆地区的文化保护和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尤其是在制度设计、法律完善、政策落实上重点着墨、下大气力。比方说,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等,为文化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撑。再比如,成立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修缮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等基础工程。这些扎实有效的举措,体现出中国政府保护和发展文化的坚定决心,为推动新疆地区文化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夫源远者流长,根深者枝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续写新疆地区文化发展新的篇章,如何在文化创造中铸就新繁荣、取得新发展?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在实践创造中进行文化创造,在历史进步中实现文化进步。另一方面要发挥好中华文化这个动力之源的作用,自觉做优秀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在中华文化的深厚滋养中不断推崇出新。有中国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擘划,有各民族人民的奋斗实践和创新伟力,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更加繁荣文化事业必将标注新疆地区未来发展的底色,造福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