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农学院招聘硕士专技岗位公告(58人)

2019-01-2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9天津农学院招聘硕士专技岗位公告已公布。本次天津农学院招聘硕士专技岗位共58人。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天津农学院招聘硕士专技岗位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19年硕士专技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天津农学院2019年辅导员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7. 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登陆“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zhaopin.tjau.edu.cn/)进行注册报名。
  特别提示:
  1.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
  2.请详实填写个人信息,请勿复制粘贴,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乱码者,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报名时间:具体安排以学校“公开招聘”专栏通知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公开招聘系统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现场确认(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周末报名的资格审核将在下一周工作日内进行。
  (三)现场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因认证周期较长,学位认证报告可入职前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及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等到天津农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现场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安排见学校“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现场确认地址:天津农学院人事处(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天津农学院东校区行政楼409室)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考试与考核
  硕士教师岗 采用笔试、试讲和面试等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 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安排见学校“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晚于规定报到时间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公招系统中公布。
  2.试讲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试讲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试讲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试讲的实际人数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熟练程度、授课技巧、教学基本功等。
  试讲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内容为答辩、结构化面谈等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具备录用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业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的参考。
  其他专技岗 采用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等环节的考核,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见我校公招系统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晚于规定报到时间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内容为答辩、结构化面谈等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具备录用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职业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岗位匹配度的参考。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或提供近期(不超过3个月)在当地三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政审与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核方式:审查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录用人员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对工作岗位的统一安排,并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4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我校报到,并于报到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联 系 人:韩老师 郭老师
  咨询电话:022-23789105
  监督电话:022-2378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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