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法定继承人和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2.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3.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54.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死亡后转移给抚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执行的效力。
55.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又称作工业产权。
56.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57.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58.商标申请在先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如果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则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59.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60.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1.特殊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年: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4年:涉外合同。5年: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62.结婚须具备的法定条件:①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63.我国结婚的法定禁止条件有两种:①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②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
64.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65.犯罪的实质:具有社会危害性。
66.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67.刑事责任年龄:(1)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时期(即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14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自然人对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贩毒、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承担刑事责任)(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时期(16周岁以上,包括已满16周岁)
68.犯罪主观方面,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包括罪过和犯罪的目的、动机几种因素,可分为故意和过失。(1)故意:a直接故意(明知并且希望)b间接故意(明知并且放任)(2)过失:a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b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
69.犯罪的停止形态:(1)犯罪预备(2)犯罪未遂(3)犯罪中止。
70.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在共同犯罪中分为主犯和从犯。
71.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
72.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
73.紧急避险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遭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74.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具体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型。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75.剥夺政治权利涉及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4)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