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举办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会的通知》,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所决定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招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我所组织实施。我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面试工作等环节。招聘领导小组由所领导、招聘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所长担任。招聘公告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xjs.tj.gov.cn)发布。考生可以从2019年1月2日开始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月5日至1月9日
报名邮箱:oftiss@126.com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5日至1月11日
资格审查:我所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客观、公正、及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原因。
报名时,考生需将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本科、研究生),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学校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相关证明等有关证件扫描后发至我所报名邮箱。我所将及时录入资格审查结果,确认面试人员名单,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低于3:1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考官由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市科技局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一般为7人)。面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制。考生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两天内,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比例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我所可视情况按照本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与备案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xjs.tj.gov.cn)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备案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我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我所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科技局进行指导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咨询电话:24324863
监督电话:8360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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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