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第2条 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3条 我国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第4条 我国基本经济标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5条 我国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第6条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第7条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第8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9条 我国的群众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
第10条 我国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例度
第11条 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12条 八大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问盟
第13条 民族区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盟、自治县/旗
第14条 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第15条 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