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

2018-12-13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是法律中的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很多同学经常分不清楚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二者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分析下两者区别。

  一、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抢劫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三、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