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积累:行政监督

2018-11-29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常识是行政监督,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
 
  行政管理知识是公职类考试涉及面比较广的一部分,知识点比较琐碎,但胜在和日常行政活动紧密相连,所以在做题的时候还是比较简单的。在行政管理的整个知识体系中,行政监督是最主要的部分之一,尤其是今年牵扯到监察机关的设立,所以这一部分考点有些许变动,本节内容针对行政监督体系做一系统概括,帮助大家理解掌握。
  说到行政监督,根据监督主体不同经常把它分为狭义监督和广义监督。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又被称为“内部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既包括“内部监督”,也包括“外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又分为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又根据监督的主体不同分为日常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
  (一)一般监督
  1.日常监督:日常监督就是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需要进行的双向监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两种形式。比如,国务院可以对其所直属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日常的工作监督(自上而下),与此同时,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对国务院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自下而上)。
  2.主管监督:行政系统的职能机关就其主管的业务进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比如,公安部对省公安厅工作的监督(自上而下)。
  3.职能监督:行政系统的职能机关就其业务范围对其他机关进行的监督。比如,财政部对国务院其他各部委的财务问题进行的监督。(一般是一对多)
  (二)专门监督
  专门监督是专门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比如,审计监督。
  注意:监察局现已并入监察委,不属于专门监督。
  (三)外部监督
  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是指除了行政系统以外的其他法定组织和个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监督。
  1.立法监督:立法机关(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比如,全国人大(常)对国务院的监督。
  2.司法监督: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比如,检察院起诉某贪官。
  3.政党监督:各个政党(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比如,中央纪检委开展巡视活动。
  4.监察监督:监察机关(监察委)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十九大报告首次指出设立国省市县四级监察委,主管监察工作。
  5.社会监督:社会团体、人民群众以及媒体舆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比如,人民群众去信访局举报某单位工作人员。社会监督是最常见的一种监督方式,其中的媒体舆论监督是传播速度最快的,对行政监督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