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1.“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现在道路交通常用的标语。为保障交通安全,我国《刑法》对“酒后驾车”的相关情形也做了规定。在不考虑驾驶人年龄、行为能力等前提下,下列情形与刑法罪名对应关系正确的是:
A.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B.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
C.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D.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2.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
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
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3.下列情形属于我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是:
A.甲市公安局处理治安案件出具的调解书
B.乙市人民政府对于确认矿藏所有权的决定
C.丙市工商局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警告处分决定
D.丁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丁市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A项错误,“酒后”错误,应当是“醉酒”。B项正确,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C项错误,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一定就构成交通肇事罪。D项错误,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一定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2.B【解析】B项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第四款“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可知,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处于刑事处罚而非行政处罚,当选;A项不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包括伪造货币罪在内的9个适用死刑的罪名,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排除;C项不符合题意: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知,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排除;D项不符合题意:《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排除。
3.B【解析】B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因此,乙市人民政府对于确认矿藏所有权的决定属于我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当选;A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甲市公安局处理治安案件出具的调解书,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排除;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因此,丙市工商局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警告处分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排除;D项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不合法时,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对规章的审查,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