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机构,也是天津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天津市气象局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一、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根据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需求,天津市气象局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体需求参见下表:
工作岗位 |
专业 |
学历 |
需求人数 |
农业气象 |
农业气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需求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为准 |
气候预测 |
气候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海洋气象预报 |
海洋气象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边界层观测 |
大气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数值预报系统开发 |
大气科学、海洋气象 |
博士研究生 |
技术保障 |
气象探测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气象数据处理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信息网络技术 |
计算机及应用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公众服务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灾害防御技术研究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综合业务 |
大气科学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二、基本条件和报名方式
(一)应届毕业生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到时需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报到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就业报到证。
(二)招聘方式及工作安排
天津市气象局将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 11月13日于中国海洋大学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招聘对象为海洋气象学或大气科学(海洋气象方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届时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报名参加直接面试。
2. 11月15日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组织召开博士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届时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报名参加直接面试。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2.联系电话:022-23333591 曹老师
三、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天津市气象局2019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法,补充岗位急需、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程序
天津市气象局2019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网站及相关高校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天津市气象局将对参加直接面试且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直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天需携带三方协议。
3.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组织拟接收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5.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和中国气象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天津市气象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