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评论:消费升级莫成“套路升级”

2018-11-13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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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售、红包、点赞……一年一度的“双11”大战鸣锣在即。电商摩拳擦掌,花样迭出争抢消费者;网友跃跃欲试,塞满购物车静候零点到来。但透过媒体报道和大伙吐槽不难发现,今年的“双11”依旧是“套路深似海”,陷阱之多让人大呼“想念你最初的美好”。

  今年,“双11”已经来到第十个年头。十年间,这个日子从起初的“光棍节”逐步发展成国内最重要的电商盛典,见证着中国电商乃至零售行业的深刻变迁。但伴随交易额逐年攀升而来的,显然还有商家不断升级的营销套路。大伙刚琢磨清“打折券”,商家又搞出了“预付款”,刚熟悉“锦鲤”怎么游,又得学习“能量”怎么集,有人戏称现在电商的优惠规则,连数学老师都看不懂。买家“想花最少的钱买最多的东西”,卖家“想用最少的东西赚最多的钱”,而事实也证明,在这场每年固定上演的博弈中,买的永远不如卖的精。

  “双11”套路如此繁多,折射出中国消费升级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时下,我们已步入“新消费时代”,消费渠道、消费模式和消费理念不断升级。相较于以前的“买产品”“比价格”,现在消费者更加重视“买品质”“比服务”,更加重视商家的品牌、口碑、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家惯用的“花式营销”非但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反而会让人产生审美疲劳,长此以往,再热的购物节恐怕也要凉凉。

  有文章追问:当“双11”进入审美疲劳期,技术加持能否成为解药?很显然,解药不在技术,而在观念。与其打着技术的名号想方设法让“套路”升级,不如多花些心思琢磨怎么让消费者“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钱、获得最好的服务”。否则,技术只会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帮凶”。解决营销和消费之间的“错配”,除了要求电商自身转变思维之外,有关部门还需创新监管模式,细化现有法律法规,在消费升级的同时做到规则升级,使消费者权益始终处于法律的关照保护之下。

  不久前,知名电商企业代表共同签署了《电子商务诚信公约》,倡议各平台货真价实、客观公正、童叟无欺……这不仅是大佬们的约定,更是所有消费者的期许。《公约》能否有效落实,这个“双11”我们拭目以待。(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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