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66

2018-11-1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法律知识是天津公务员要具备的,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对法律知识题型进行了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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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有自己的名称
  B.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注册资金
 
  2.根据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陈某的大米后发现其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可以向陈某要求赔偿
  B.林某要到网上销售自家生产的大米,网络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需对其进行实名认证
  C.张某买了一瓶价格5元的饮料,该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某除可以得到5元赔偿,还可以得到1000元赔偿金
  D.吴某委托广告公司为其生产的大米制作广告,广告内容夸大了大米的营养含量,声称其具有保健作用,对此吴某没有责任
 
  3.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某饭店店堂告知:“请保管好随身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B.某干洗店申明:衣物丢失,只赔付洗衣费二倍的价钱
  C.淘宝网某服饰店表示:本店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D.某商场厕所门口警示牌“地滑小心摔倒,否则概不负责任”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项错误,“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不属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
  2.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因此,D选项中,广告内容夸大大米的作用,吴某应当负责任。A、B、C选项的说法分别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3.A【解析】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行业规定,衣物丢失,应给予消费者最高价不超过洗衣费20倍的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归经营者所有,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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