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60

2018-11-1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法律知识是天津公务员要具备的,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对法律知识题型进行了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在复习开始之初建议考生们选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省考教材,这不仅是保证了书的质量更保证考生的复习效果。全面备考天津公务员资料详见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结合天津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为考生选出部分习题供考生练习。

  1.下列做法最贴近“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法律内涵要求的是:
  A.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
  B.地方政府在互联网上征求城市规划意见
  C.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法庭裁判文书
  D.交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执法过程
 
  2.甲乙两家是邻居,甲家在距乙家地基2米处种有一棵大树。每逢刮大风,风便会将这棵树的一些大树枝刮落到乙家房屋上。乙担心会损坏房屋,多次找甲协商,要求甲将树枝砍去一些,被甲拒绝。某日,暴风雨即将来临,乙再次找甲协商却没找到,情急之下自己砍去了一些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甲回家后要求乙赔偿500元,乙不同意,甲将乙起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乙砍掉一些树枝来避免自己房屋的损害属于紧急避险,因而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B.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因此,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虽然这棵树属于甲,但因伸到了乙的房顶,这棵树在乙房屋界内的部分应当属于乙,因此,乙砍掉那些树枝是合法的,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D.乙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甲财产权利的侵害,因为乙为自己的利益未经甲同意就砍掉了一些树枝。但是乙在砍之前有意愿但无法告知甲,因此可免其部分责任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以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B.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C.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
  D.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承诺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意思是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A项错误,此项是纪检监察部门开通网站并接受网络举报是畅通监督渠道的行为,它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但并未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B项错误,明显与题干无关,征求城市规划意见,是民主的体现,不能体现“看得见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的法律内涵,排除;C项正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裁判文书的公示对司法公正无疑有一种保证和促进作用。正所谓“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裁判文书是对当事人争议焦点、辩论观点的归纳,是对法院裁判观点形成的逻辑阐释,是司法过程的最终载体。故裁判文书公示不仅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也将法院的司法过程、司法结果置于社会所有公众的监督、审视之下,接受公众的评判。D项错误,此项是是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的监督,不能体现题干提到的法律内涵,排除。
  2.A【解析】本题考查侵权行为与免责条款的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本题中,甲家的树可能对乙家房屋构成威胁,乙有权利要求甲加强对自家树的管理,甲也有义务排除对相邻一方的妨害。A项,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人损害的行为。本题中,甲没有履行消除妨害的义务,乙在暴风雨来临时为了避免房屋损坏,不得已砍掉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属于民法上的紧急避险,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该项表述正确。B项,本题中甲有义务消除妨害但没有履行义务,乙在狂风暴雨来临时,为了避免树枝刮落给自家房屋造成损坏而砍掉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属于民法上的紧急避险,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该项表述错误。C项,树木的所有权属于甲,树枝是树木的一部分,不论其延伸到何处,其所有权均属于甲。该项表述错误。D项,本题中甲有义务消除妨害但没有履行义务,乙在狂风暴雨来临时,为了避免树枝刮落给自家房屋造成损坏而砍掉伸到自家房屋上的树枝,属于民法上的紧急避险,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该项表述错误。
  3.B【解析】A项错误,肖某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主观上对撞死幼儿的行为没有持放任的态度,不属于间接故意;B项正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误,公民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D项错误,对公益、慈善性事业的捐款、捐赠,承诺不能撤销。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