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52

2018-11-08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法律知识是天津公务员要具备的,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对法律知识题型进行了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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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诉讼强制的主体是(    )。
  A.行政主体
  B.有权国家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
 
  2.
     某市甲区卫生局委托该区内某商场对在该商场内随地吐痰的人处以罚款。如该商场某次罚款违法,则负责赔偿的机关是(    )
  A.该商场
  B.市卫生局
  C.甲区卫生局
  D.该商场的上级单位
 
  3.
  下列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的是(  )。
  A.行政诉讼中,证明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B.民事诉讼中,对原告提出建筑物发生倒塌致人损害的侵权事实,被告给予否认的
  C.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所受损害的事实
  D.行政复议中,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证明曾经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该机关未履行的
 
  4.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正当
  D.诚实守信
 
  5.
  某蔬菜食品公司因销售假酒,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的上述处罚( )。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停业整顿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5000元的处罚
  C.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D.是错误的,只能在停业整顿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参考解析
  1.答案: D
  解析: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实行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实施为主,由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独立实施为辅的制度。据此,答案为D。
  2.答案: C
  解析:
  委托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方承担,题目中真正的行政主体是甲区卫生局,因此应由甲区卫生局负责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8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3.答案: B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即应由被告(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B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原告对下列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ACD项均在原告举证的范围之内,综上,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A
  解析:
  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合法行政的条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C
  解析:
  罚款和责令停产停业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机关可以同时做出一条或几条处罚决定,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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