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坻区消防支队补充招聘消防驾驶员公告
《2018年9月宝坻区消防支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后,由于消防驾驶员岗位拟招聘人员未达到招考计划人数,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招考条件,补招消防驾驶员3人。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等)。
(二)资格条件
1.宝坻区户口,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具有B证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2年10月29日至1998年10月29日之间出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
3.热爱消防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有志为消防事业作贡献;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素质;
6.政治审查合格。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消防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10月18日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bd.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31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为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5房间(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
报考人员首先下载报名表(附件1),在电脑中填写、打印后携带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两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3.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驾驶技能考核
1.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倒库、单边桥、侧方停车。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驾驶技能考核合格的考生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报考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驾驶证参加技能考核,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技能考核。
3.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立定跳远、3000米跑。立定跳远合格标准为2.1米,立定跳远合格的考生可进入3000米跑测试环节。3000米跑合格标准为18分钟以内,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以3000米跑用时长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以立定跳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消防支队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
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或《消防文员政治审查表》。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查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因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3000米跑成绩顺延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宝坻消防支队委托的天津市民生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宝坻消防支队相应岗位工作。
三、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培训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实行上5天休2天的工作机制(不驻队),试用期满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求24小时驻队,采用上四天休两天的工作机制。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消防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薪资标准: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标准为3600元(含本人担负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每月按照绩效量化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工资。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带薪休假等福利。发放高危职业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执行;工作满三年不满六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工作满六年不满十三年的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执行;工作满十三年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期间着制式服装,由消防支队按照标准统一配发。
(二)原则上同现役人员进行相同的管理教育和训练,每月实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挂钩。
(三)消防支队将根据有关法规和实际情况制订培训、日常管理、奖惩、工作职责和解聘等具体制度措施。
六、本方案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9998114(宝坻区人力社保局);29241385(宝坻区消防支队)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宝坻区消防支队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