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中环集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津中电人[2018]71号精神,为扩充我院师资队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名称: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3.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本院是专门开展电子、机械技术学历教育及无线电、仪表学科中专学历教育;开展电子、机械技术工人培训及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技术开发、培训及相关社会服务的中等职业学校,属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是天津市编委批准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总数:4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
(4)高等教育考核合格,符合亲属回避制度;
(5)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特殊要求除外,身心健康;
2.岗位及条件:(详细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1)网络安全岗位(专技岗)2人;
(2)后勤岗位(专技岗)1人;
(3)安技岗位(专技岗)1人;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21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www.tjdxgj.net)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投送至学院邮箱。
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不注明应聘岗位者视为无效。
邮箱地址: dz40120192@126.com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以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邮件回复通知。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待报名结束后,以邮件回复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请随时关注邮件回复通知)。
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技能等级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雷老师、张老师
资格审查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及参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笔试与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分析、写作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邮件回复通知)
笔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递补,不足1:3的按实际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
3.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由参加面试者签字确认;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1.考试、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考察方式可以选择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或访谈等,考察内容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后由学院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八、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党委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名单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
复审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九、举报或投诉电话:28779151
十、签订聘用合同。
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十一、聘用待遇
按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纪律与监督。按《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咨询电话:28779086 88241604
学院监督电话:28779151
学院监督邮箱:WXH821213@163.com
主管部门监督联系人:陈子政
主管部门监督邮箱:gz_jilvjiandu@163.com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