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津南区民政局(各镇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岗位3资格复审说明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天津津南区民政局(各镇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岗位3资格复审说明
一、资格审核及政绩考核时间
凡是报考民政局(各镇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岗位3并参加10月13日笔试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17日(每天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就失业证和政绩考核的相关材料进行政绩考核审核和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北方人才市场津南分公司二楼(津南区聚兴道4号)),逾期不受理。
二、成绩记分办法
(一)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政绩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政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30%。
(二)政绩考核包括服役年限和政治面貌两项,最高计分不得超过40分。
服役年限计分标准:退役军人每服役1年计2分;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不计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军人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该项记分以退役证件原件、退役(转业)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区武装部和区安置办出具的入伍、退伍时间证明为准。
政治面貌计分标准:党员(含预备党员)计4分。该项计分以本人所在党组织的证明为准。
(三)按照“笔试成绩×30%+政绩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其他情况说明
凡是不参加笔试或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放弃,不纳入面试范围;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