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抓阄”,想必大家都不会陌生。作为一种选择机制,不时被人们用来解决一些“僧多粥少”情况下的分配难题或者是确定先后顺序等,以求体现公平。可谁是贫困户能通过抓阄来确定么?河南尉氏县纪委监委近日就通报了一起“村干部在确定贫困户时竟采取抓阄”的案例,涉及的村支书和村主任随后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乱作为一同被撤销党内职务。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中央反复强调的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要求,目的是解决过去一些地方在推进扶贫工作时出现的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精准扶贫”包含了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方面内容,贯穿扶贫工作始终。要实现精准脱贫,一个重要路径就是要精准施策,即让项目、资金精准地匹配贫困户的需求,而这一切都建立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相比之下,“抓阄”作为一种全靠运气的选择,完全违背了“精准扶贫”的要求。这种办法看似公平,却模糊了问题:参与抓阄的人是不是都是贫困户?如果是这样,理应都被纳入扶贫对象之列;如果不是,又如何需要抓阄?
虽然抓阄违背了这样显而易见的道理,甚至有些荒唐,但上述通报的情形却也并非孤例。2015年,青海省纪委就通报过一起某乡党委、政府对精准识别贫困户监管不力问题,指向的就是“以‘抓阄’方式确定精准扶贫户”。前两天贵州省纪委通报的4起民生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中,其中一起是在去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中,某村支书作为改造小组负责人,提出并采取抓阄方式来代替逐户民主评议,致使困难群众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助资金。剖析这些案例,有的是一些基层干部在评议贫困户时,遭遇严重意见分歧,遂以集体名义来“抓阄”,以运气作选择来回避问题的不作为;有的则是一些基层干部为了效率,直接绕过相关制度规定而实施的乱作为。无论哪一种,都是缺乏细致工作的态度和担当精神的表现。
以抓阄来确定贫困户的方式,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使那些真正需要扶贫的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扶助,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反映了基层干部的作风和形象。对此,固然要强化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但与此同时也要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就拿贫困户识别来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大“回头看”的核查、抽查力度。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到底怎么样,各种政策补助到底落到谁头上、落实的程度如何,对此上级部门不能仅看报上来的材料,或者单听一面之词,而是要通过必要的回访、走访,既核实情况,同时也借此侧面了解扶贫干部和基层负责人的工作作风。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扶贫信息的公示力度,适当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对扶贫工作的评测监督机制,使扶贫工作在更加多元化的监督网络中推进。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是党和政府向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抓阄扶贫”这样的不担当、乱作为,既是把落实中央要求当作耳边风,更是把践行党和政府的承诺当成儿戏。对这样的现象,各级纪委监委应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以责任倒逼基层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为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使扶贫项目落实、资金使用真正“用在刀刃上”,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子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