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将开展2018年度第二批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顺利开展。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历、学位;
4、应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并完成报到手续。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岗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博士研究生岗位
1.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外省市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表。
2. 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18年8月28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和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3. 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dermyyrsk@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第二人民医院-应聘岗位-博士-报考人员姓名”。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信息楼三楼人事科)。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往届博士生需提交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扫描件(PDF版)
4.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5.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7.考察
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8. 公示、聘用及人员备案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会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递补一次。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招聘规则。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条件不符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
3.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苏堤南路7号
政策咨询电话:022-27468860
联系人:钱老师 刘老师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