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职业人才就业培训技术指导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8-2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8全国职业人才就业培训技术指导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共招聘13名,其中10名为工勤岗,3名文职人员。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全国职业人才就业培训技术指导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全国职业人才就业培训技术指导委员会隶属于国家新闻广电总局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是全国新闻学术交流、职业人才培训技术指导的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13名,其中10名为工勤岗,3名文职人员。

(报名序号01为工勤岗,02为文职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

2.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计算机、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建筑工程、会计等相关专业,户籍地不限,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3.退役军人(年龄35周岁以下即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热爱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人社部《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8月14日-8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新华街141号(军地人力资源服务张家口有限公司0313-8033861 0313-803381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网上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要求个人签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相关认证材料(2018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8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两份(提前贴好照片),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等材料,请将照片按单张剪开,每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考务费2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考务费(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相关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2018年8月27日-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无法领取的由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领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没有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量2: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参照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2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注意事项

新招聘的员工需通过岗前培训学习后上岗工作。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办公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1.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制合同,聘期3年。待遇按照目前国家相关事业单位及保险标准执行。

2.录用人员人事档案由我单位统一管理,党组织关系转至我单位。

3.工作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10号

4.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组织考察胜任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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