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从媒体报道来看,此次修法可谓亮点多多,包括提高个税起征点、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增设专项附加扣除等。这标志着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态和承诺,也是公众翘首以盼的一件大事、好事,这不仅关乎百姓的腰包,而且关乎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近年来,各方对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很高。此番修法也是尊重民意、顺应民意、适应国情之举。宏观上说,此次修正不是小修小补,而是个税计税方法的一次根本性变化,迈出了从分类所得税制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的重要一步。这意味着个税制度更加重视个人和家庭的个性化因素,也意味着个税征管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有媒体使用了“脱胎换骨”的说法。
从具体的拟修改内容来看,此次修法传递出降税免税、增加百姓实际收入、提升公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信号。说白了,此次修改对广大纳税人及其家庭来说将是“真金白银”的实惠。
首先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从3500元到5000元的变化意味着至少多了1500元的免税额度,意味着进入纳税人腰包的钱将增加,也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不必再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