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6月21日至6月2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28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社局事业处(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电话:022-65306497022-65306732
受理人:张建秀高永英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