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公告

2018-06-13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公告已公布。招聘:12人。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至2018年6月27日17: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公告
  原标题: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方案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充实专任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位性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为止,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余名学生,很多毕业生成为企业骨干,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主校区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学校现有在校生8453人,其中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914人,成人在校生539人。
  学校作为天津市“十一五”、“十二五”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十三五”优质校建设单位、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海河教育园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始终以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近三年来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还有近百名毕业生通过相关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8年6月13日起在天津商务委员会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tjcoc.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
  6.2018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7月31日前;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计划和具体招聘条件等详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45元)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至2018年6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18年6月21日9:00至2018年6月29日17:00
  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报名无效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考生人数之比低于1:3的岗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9:00至11:30 。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7月4日9:00起开放笔试准考证下载系统。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自2018年7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审批同意,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2.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2日9:00至12: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面试报名表》(自2018年 7月10日起考生可通过报名网址或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查询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5)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简历;
  (7)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2018年7月15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专业试讲和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可自2018年 7月10日起通过报名网址或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试讲大纲》和专业知识测试要求。
  4.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专业试讲》占70%、《专业知识测试》占30%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核算与发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出现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考生可自2018年7月18日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和阅档考察。岗位实践考察一般一周,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际工作,由各用人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北方人力资源网公示。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网站(http://www.tjcoc.gov.cn/)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2个月之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因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八)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902
  022-59655318
  点击下载附件: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8年6月11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