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客观试题相结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采取主客观试题相结合的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1. 教育学
主要包括:教育的概念、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与个体发展、教育目的、学校教育制度、教师与学生、课程、教学、教育评价、思想品德教育、班主任工作、课外活动等。
2. 心理学
主要包括:认知发展与教育;情绪、情感、意志的发展与教育;个性发展与教育;学习与学习理论;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教师心理等。
3. 教育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内容。
4. 新课程理论
主要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及基本理念;新课程教学观、学生观、评价观;课程资源(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利用等内容。
5.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加强师德修养的途径、方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