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摄像头当“交警”是治理创新

2018-05-23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路旁摄像头受聘当“交警”是技术、资源、信息等共享的杰作。一方面给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增添了“神器”;另一方面彰显着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
  一个长相普通的监控探头,却拥有抓拍违法停车、逆行、走公交车道、非机动车违法、不礼让行人等16项功能,这样的“科技战警”首次在北京市海淀区试点上线。为了深化智慧交通建设,去年12月至今,海淀区属1488套监控“受聘”为电子警察,应用违法“一键拍”软件,将违法信息采集效率提升两倍(5月17日《北京日报》)。
  以往,路边的摄像头与电子交警有着明显的业务分工。而且,一些司机总可以巧妙地绕过电子警察的执法,一些电子导航以及电子地图等也标注了电子交警位置,如此一来就有可能让别有用心者逃脱电子警察,不仅给道路安全秩序带来隐患,更有可能起到负面引导作用。因此,一些司机就养成了怕电子警察不怕路边监控的不良习惯。
  而路旁摄像头受聘当“交警”后,这就意味着路边任何一个监控都有可能是正在执法的电子警察。此举有多重利好,一则电子交警的覆盖面更广,执法力度也就更大,尤其是让一些薄弱的执法点位得到强化;二则可以有效杜绝驾驶员躲避电子交警的侥幸心理;三则为社会治安增添了一份保障。
  同样,与原先功能单一的监控探头不同,电子交警不再只具有一两项抓拍功能,“16合1”综合监测电子交警,具有抓拍机动车走公交车道、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等16项功能。而且,配合新电子交警上岗的还有100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通过配套LED显示屏,实时显示违法停车车辆号码,这就实现了违法车辆的实时曝光。
  路旁摄像头受聘当“交警”更是一种社会治理创新。以治理道路拥堵为例,这就相当于一千余个“千里眼”找堵点。尤其是电子地图看路况、区属高清视频找结点、PDA执法终端配合使用。如此就可以第一时间找到拥堵点,交警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疏导,从而大大提升疏堵和事故快清快处效率。
  而其治理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通过将监控探头接入交通监控系统,可缩短交警查找监控的时间,解决了事故追逃“最后一公里”难题;还如,自去年12月应用新的指挥调度模式以来,海淀区122报警总量下降19%,拥堵报警下降12.3%,群众反映类报警下降26.3;再如,无法定责交通事故降两成等等。
  从本质而言,路旁摄像头受聘当“交警”是技术、资源、信息等共享的杰作。一方面给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增添了“神器”;另一方面彰显着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当然,良好的社会需要人人共建共享。因此,面对道路监控升级为“交警”,更须每个人多些法纪意识、安全意识、为他意识,如此道路才能更加通畅与安全,也才能助推社会的温馨与和谐。(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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